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桐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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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给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营养和健康的农产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全过程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的消费安全,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自觉加强组织培训和学习,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应尽的职责。
    二、保证按相应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按照相应农产品产地标准对基地进行管理;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标识。
    三、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准予出售,销售产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召回或者销毁制度。
    四、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及兽药、饲料,合理使用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
    五、按照“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和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要求,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建立全过程农产品生产管理完整档案,且生产管理档案保存二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六、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出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七、讲诚信、守承诺,做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生产单位(生产者)忠实履行本承诺,切实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保证所产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长期有效;一式贰份,承诺单位、镇(街)监管单位各一份)
承诺单位(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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