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迹罕至的意思(林中有两条路,我选择了人迹罕至的那一条)

人迹罕至的意思
橡果成长纪 三联少年刊官方公众号。每个孩子天生拥有成为独一无二个体的潜能,愿他们都能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 145篇原创内容 –> 公众号 给少年的英文诗第十四首 雪晚林中歇马.mp3 来自橡果成长纪 –> 00:00 02:08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雪晚林边歇马我想我认得这座森林,林主的房子就在前村;却见不到我在此歇马,看他林中飘满的雪景。我的小马一定很惊讶,周围望不见什么人家,竟在一年最暗的黄昏,寒林和冰湖之间停下。马儿摇响身上的串铃,问我这地方该不该停。此外只有微风拂雪片,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森林又暗又深真可羡,但是我已经有约在先,还要赶多少路才安眠,还要赶多少路才安眠。(翻译:余光中)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年)是美国二十世纪最重要的诗人之一。他结过一次婚,有六个孩子。年轻时他很贫穷,先是种地当农民,后来在几所学校里教书。他很少出去旅行,直到晚年这一情况才有所改变。他一生主要居住在美国东海岸的新英格兰地区。如果说生平能够解释诗人的诗歌,那么弗罗斯特的生平本不该生产出任何诗歌来。然而,他先后出版了九部诗集;他尤其擅长观察自然,深谙田园生活,他的诗很多以此为题材。他常被视为一位乡村诗人和乡间歌手,一位中老年农夫与绅士,一个具有民间气质、粗狂和爱说俏皮话的地道“美国诗人”。
罗伯特·弗罗斯特与我们所熟悉的作家“出名要趁早”不同,直到20世纪上半叶,美国作家都遵循着一个共同传统:他们通常是在年近四十岁时完成自己的第一部代表作的。我很喜欢的保罗·鲍尔斯在三十八岁时完成了第一部小说;伊迪斯·华顿写出成名作(还不是之后的《纯真年代》)时则已43岁。1914年,弗罗斯特在四十岁时发表了《波士顿以北》,这是他的成名作。不过,作家获得了文学声誉,还并不意味着畅销。弗罗斯特的作品开始进入大众读者的视野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1943年,美国战时图书理事会将五万份弗罗斯特的诗《步入》(Come In)分发给驻在海外的美国军队以鼓舞士气。到1955年,他的《诗选》已出至第四版。此后,弗罗斯特逐渐获得了一位美国诗人所能得到的几乎所有奖励和荣誉。俄裔诗人布罗茨基有一本散文集叫《悲伤与理智》,这本集子的同名文章就是这位诗人对另一位诗人弗罗斯特的诗的解读。
这首《雪晚林边歇马》,余光中的译文在中文里呈现了原诗aaba/bbcb/ccdc/dddd的别致韵脚,也非常工整,像一首童谣。这首诗就如复入一个似曾相识的梦境,诗人还未进入森林深处,便已“认得这座森林”,知道它“又深又暗”,也知道森林主人的房子在林间村落的位置。
诗人也许曾遇见过这位主人,在心中保存着对这位主人的印象和记忆,只是这位林主此刻并不知道他的路过。这种远远的眺望和怀想是完全单方面的:“我”看到林主的森林飘满雪景,而林主却不见“我”在此歇马。诗人面临着一个选择:在这最暗的黄昏和微风拂雪片的寒冷中,是否去往森林深处寻访林主?重要的也许是他未曾选择的这条路:“又暗又深”的森林,带着一些浮游着的黑暗恐怖的意象;但它能提供的舒适和安全,却又“真可羡”。他决定赴那场“在先”之约,不改变既定的旅程,不违背初衷,虽然这旅程漫长而遥遥无期,不知“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眠”——这是一条更艰辛的远路。
布罗茨基就在弗罗斯特的诗中读出了潜藏在文字之下的那一层“可怖”,而这也是美国诗人与欧洲大陆诗人气质的不同之处。布罗茨基写道:
“悲剧永远是既成事实,而恐怖则总是与预测有关,与一个人认识到自己的负面潜质有关——与他感知到自己能够做出怎样可怕的事有关。弗罗斯特的强项恰在于后者”。这让他的立场和诗人作为悲剧主人公的欧洲大陆传统有了根本不同的,正是这一不同使他成为了一位“美国诗人”。
弗罗斯特关于森林的这些诗中最有名的一首是《未选择的路》(The Road Not Taken)。其中这几行为人所熟知:
“树林中有两条路,我——选择了人迹罕至的那一条,这造就了一切的不同”。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弗罗斯特拒绝成为悲剧的主角,虽然他看到了自己选择那条道路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正根源于人性自身的黑暗面。当他选择“人迹罕至的那一条”林间路时,更为可贵的选择是放弃;他放弃的那一条路是许多人曾看到过的、更多人如宿命般不断前赴后继而入的路。如果说美国诗人是乐观的,这种乐观并非建立在单纯的天真之上,也非对黑暗的无视,而是一种预知,抵抗和规避。
这首诗的意境也与20世纪90年代曾流行过一首老歌《南屏晚钟》有些相似,是陈蝶衣填的词,费玉清和蔡琴都曾演唱过。这首歌是这样唱的:
我匆匆地走入森林中,
森林它一丛丛。
我找不到他的行踪,
只看到那树摇风。
我匆匆地走入森林中,
森林它一丛丛;
我看不到他的行踪,
只听到那南屏钟。
南屏晚钟,随风飘送,
它好像是敲呀敲在我心坎中;
南屏晚钟,随风飘送,
它好像是催呀催醒我相思梦。
它催醒了我的相思梦,
相思有什么用;
我走出了丛丛森林,
又看到了夕阳红。
这首诗里隐藏着一种寻而不遇、遇而不得的惆怅。相思之人是一个影影绰绰的、遥远的印象,如树摇着风;相思之情如此飘渺无着,被晚钟声敲打和催醒;离开的惆怅是如此婉约,当它如一场相思梦醒来,已是近黄昏。
音频剪辑、微信编辑:东东
蒲实
蒲实,毕业于北京大学,出版有《大学的精神:教育是让一个人成为最好版本的自己》,《唐朝的想象力》,代表作品有《数学家所看到的风景》,《第一次世界大战启示录》, 《郎朗:钢琴家的冒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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