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鼓励针对居民个人桩等负荷可引导性强的充电设施制定独立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七部门鼓励

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和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优化完善配套电价与市场机制。鼓励针对居民单人桩等负荷可引导性强的充电设施制定独立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围绕居民充电负荷和居民生活负荷建立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综合应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充换电设施灵活调节潜力。研究寻觅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建立健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加需求侧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机制,优化完善辅助服务机制,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参加范围,提升车网互动资源参加需求响应的频次与规模,寻觅各类充换电设施作为灵活性资源聚合参加现货市场、绿证交易、碳交易的实施途径。鼓励双给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加电力市场试点演示,验证双给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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