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时刻开远光的思索——且以“勿以恶小而为之”自省
古以来,古人就有“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教诲,这句话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在驾驶经过中,长时刻开远光便是这样的“恶小”,它可能看似微不足道,实则危害极大。
时刻开远光,看似方便了自己,实则给他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正如古人所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我们长时刻使用远光灯时,可能会让对面来车驾驶员视线受阻,甚至造成交通事故,这不仅是对他人生活安全的漠视,也是对自己责任的放弃。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长时刻开远光看似小事,却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这是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在驾驶经过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制度,合理使用灯光。
勿以善小而不为”,在行车经过中,我们更应该关注细节,从自身做起,当对方车辆使用远光灯时,我们可以主动切换到近光灯,提醒对方注意,这不仅是对他人生活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安全的负责。
时刻开远光这一“恶小”,我们必须摒弃,让我们从自身做起,遵守交通制度,关爱生活,共创安全和谐的行车环境,正如古人所言:“行百里者,半九十。”在追求驾驶便捷的同时,更应关注行车安全,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

